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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书作废公告
编号:20241017017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
不动产权证书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1 |
三土房(2014)字第01651号 |
王微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 |
三亚市吉阳区小东海路半山半岛东海湾6幢1208房 |
依据2024年9月23日,(2024)冀0102执3086号《协助执行通知书》裁定:将该宗不动产办理过户至海南一联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名下,因无法收回产权证原件,现申请公告作废 |
附件:王微扫描件
公告单位:三亚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10月17日
网上公示之日起作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