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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遗失声明的公示
因何晴、孙丽华,廉立伟保管不善将不动产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刊发三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门户网站予以公示。
序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证书号 |
权利限制情况 |
1 |
何晴 |
琼(2023)三亚市不动产权第0015677号 |
无 |
2 |
孙丽华,廉立伟 |
琼(2018)三亚市不动产权第0005756号 |
无 |
公示单位:三亚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