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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书作废公告
编号:20240724022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
不动产权证书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1 |
河东国用(1992)字第01013号 |
丁建华 |
国有土地使用权 |
河东区港门村 |
因无法收回产权证原件,申请公告作废。 |
2 |
三私房证字第634号 |
丁建华 |
国有土地使用权 |
三亚市河东区港门上村 |
因无法收回产权证原件,申请公告作废。 |
附件:丁建华扫描件
公告单位:三亚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07月24日
网上公告之日起作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