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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首次登记公告
编号:20240724011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首次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三亚市迎宾路三亚市房地产服务中心二楼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方式:0898- 60822015
序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坐落 |
不动产单元号 |
面积/㎡ |
用途 |
备注 |
1 |
苏庆义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
三亚市吉阳区红郊社区红郊五组 |
460201023006GB00830W00000000 |
175㎡
|
城镇住宅用地 |
12-24-699 |
附件:苏庆义扫描件
公告单位:三亚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0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