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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住权首次登记申请材料
1. 居住权登记申请表;
2. 申请人身份证明;
3. 不动产权证书;
4. 居住权证明来源材料:
(1)因合同设立居住权的,提交居住权合同等材料;
(2)因遗嘱设立居住权的,提交生效的遗嘱和遗嘱人的死亡证明,已经因继承、受遗赠办理转移登记的,无须提交不动产权证书和遗嘱人的死亡证明;
(3)因生效法律文书设定居住权的,提交人民法院的生效法律文书。
居住权变更登记申请材料
1. 居住权登记申请表;
2. 申请人身份证明;
3. 不动产登记证明;
4. 因变更原因、内容不同,申请变更登记需提供:
(1)权利人姓名、身份证明类型或者身份证明号码发生变化的,提交能够证实其身份变更的材料
(2)居住权的住宅范围、居住期限等发生变化的,提交能够证实变化的材料。
居住权注销登记申请材料
1.居住权登记申请表;
2.申请人身份证明;
3.不动产登记证明;
4.申请注销需提供:
(1)居住人死亡的,提交死亡证明;
(2)居住权人放弃权利的,提交权利人放弃权利的书面材料;
(3)不动产灭失的,提交不动产灭失的有关凭证材料;
(4)人民法院、仲裁机构的生效法律文书或者人民政府的征收决定;
(5)居住权期限届满的,提交居住权期限届满的材料;
(6)居住权消灭的其他情形。
办理地点:三亚市吉阳区迎宾路285号房地产服务中心2楼
办理机构:三亚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咨询电话:0898-60822015、38230788、0898-38230662.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2:00;15:0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