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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名称(包括入股)变更需提交的材料
一、申请材料
1. 三亚市不动产登记申请表(原件)
2. 土地房屋权证(原件)
3. 名称变更申请书(原件、申请与承诺相对应内容)
4. a.公司(设立、变更)登记申请书一套、
b.核准变更登记通知书、
c.企业变更机读档案(到工商局出具、并加盖其公章)
5. 三亚市地方税务局出具是否缴税的相关证明(原件,本楼1.2号窗口咨询)
6. 股东会决议、公司章程(原件)
7. 法人证明书、委托书(原件)
8. 法人、受托人身份证(原件核对、收复件)
9. 营业执照副本/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原件核对、收复件)
10. 地籍测绘成果报告(原件,资规局信息中心核图,独立地块准备)
11. 房屋测绘成果报告(原件,资规局信息中心核图,独立地块准备)
12. 注册号有变的情况下需提供注册号变换证明(原件核对、收复印件)
13. 视情况而定补充其他材料
特别提示:以上第1、第3项的申请表与申请书需原产权单位法人到场在此签名盖手印,如法人不能到场,需办理公证委托)
注:以上材料收复件的A4纸复印,并加盖单位公章及法人签章
△空地名称变更涉及二级市场提前询问
二、承诺时限:3个工作日出证
三、收费标准及依据:不动产登记费“零收费”(依据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和市财政局联合印发《关于实行不动产登记费零收费的通知》(三自然资〔2021〕95号)。
咨询电话:0898-60822015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2:00;15:00-18: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