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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更名需提交的材料
一、申请材料
1、 三亚市不动产登记申请表(窗口领取)
2、 土地房屋权证/不动产权证书(原件)
3、 ①协议离婚:提交离婚证、离婚协议书(经民政局盖章,原件核对收复件)
②判决离婚:提交判决书及生效证明文书(终审判决文书不需提供生效证明文书,原件核对收复印件)
③法院调解离婚:提交民事调解书及生效证明文书(原件核对收复印件)
4、 申请书(原件,注:协议离婚的必须双方到场签名申请)
5、 身份证、离婚证(原件核对、收复印件)
6、 税收过户缴纳情况证明及完税证明(是否需要缴纳税费,1号税务部门咨询)
7、 无异议证明(原件,房改房或保障性住房需提供)
8、 其他材料等(视情况而定准备其他材料)
注:①需本人到场申请(如本人不能到场需出具公证委托书和受托人身份证(原件核对),委托人的身份证收复印件)
②房产处于抵押、查封等情况下请提前如实告知
二、承诺时限:3个工作日办结
三、收费标准及依据:不动产登记费“零收费”(依据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和市财政局联合印发《关于实行不动产登记费零收费的通知》(三自然资〔2021〕95号)。
咨询电话:0898-60822015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2:00;15:00-18:00 。
申请书
三亚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本人XXX,产权证为XXX,座落XXXXXXXXXXXXXX。因我与男/女方XXX(身份证号:XXX)已协议(判决)离婚,根据离婚协议书协议(判决书XXXX)该房产归男/女方XXX所有,现申请办理该房产变更至XXX名下。请贵单位给予办理为盼。
特此申请!
申请人:
XX年XX月X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