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三亚市征地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听证会的公告
根据《海南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厅关于开展征地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调整工作的通知》(琼自然资管〔2021〕400号)和《海南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厅关于征地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颁布实施有关问题的通知》(琼自然资管〔2022〕438号)的有关要求,我局开展了三亚市征地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调整工作,现已形成初步成果,根据《自然资源听证规定》第十二条和第十三条的规定,需要组织听证,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会议时间和地点
1.会议时间:2023年2月 15日下午3时30 分。
2.会议地点:三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6楼会议室。
若会议时间或地点发生变化,我局将另行发出通知,届时以通知为准。
二、参加听证人员
市人大代表2名、市政协委员代表2名、各区政府代表2名、国营农场代表1名、市政府相关职能部门代表1名、被征地集体代表4名、农民代表4名。
三、报名须知
1.有意参加听证会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听证会,也可推选代表参加听证会,我局将根据听证会事项和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申请情况,按报名前后顺序确定听证会代表。
2.申请参加听证会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应当在2023年2月13日前向我局提出书面听证申请,逾期不予受理。
3.听证申请书应当包括当事人的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地址(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名称、地址、法人代表),申请听证的具体事项,申请听证的依据、理由等(注:在提交申请书时,申请人应提供身份证件原件核对)。
特此公告
三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年1月9日
(联系人:那瑞航;联系方式:88246495)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