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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标    题: 期房转现房抵押变更登记办事指南
  • 索 引 号: 00823302-8/2024-08690
  • 主题分类:
  • 发文机关: 三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成文日期: 2024-04-08
  • 发文字号:
  • 发布日期: 2024-04-08
  • 主 题 词:
  • 文件状态: 有效
  • 效力说明:

期房转现房抵押变更登记办事指南

更新时间: 2024-04-08 17:08:06

三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期房转现房抵押变更登记办事指南

一、办理机构、办公时间、咨询电话

    三亚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地址:三亚市吉阳区迎宾路285号房地产交易中心二楼16-20号窗口,咨询电话0898-38230661。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08:30-12:00,下午15:00-18:00;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

二、自备缴交材料

    备注:以下所需要材料一式一份,单面复印。抵押人、抵押权人或受托人必须到场,申请表签章处,须到场核对完身份后,在工作人员面前签名。港澳台人需要提供港澳台身份证和港澳台来往内地通行证。

    (一)  三亚市不动产抵押变更登记申请表(见附件,自行下载打印相关表格,抵押权人签章处加盖抵押权人的公章)

    (二)不动产权证书(原件核对,收复印件)

    (三) 抵押登记卡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原件)

   四)双方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如注册号有变更需提供注册号变更证明)

   (五)双方法定代表人证明书(A4纸机打的书面证明书见附件2,加盖公章)

   )双方授权委托书(A4纸机打的书面证明书见附件3,加盖公章及法人章)

   )双方法定代表人、受托人身份证(到场的经办人提供原件核准,收复印件)

注:1、如抵押人是个人,无需提供四、五项,只须提供身份证(原件核对收复印件)。

    2、抵押人不到现场的情况,需抵押人出具公证委托书(注明新不动产权证号)或抵押权人出具合同内相关委托约定内容的委托说明,加盖公章。

三、登记办理流程

(一)自行下载打印相关表单,至二层总导办台5号窗口,业务咨询、审核材料并领取排号单。

(二)至16、17、18号窗口,审核表格并现场签名、受理业务。

(三)20号窗口领取不动产登记证明(2个工作日后由领证人持身份证原件和受理通知书领取)

     注:本清单材料为通用材料,具体案例可能涉及增加个别材料。

    附件1:-三亚市不动产预告登记申请表

     附件2:法定代表人证明

     附件3:授权委托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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