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关于落实海花岛项目问题整改措施责任
清单整改措施(序号10)的公示
根据《海南省贯彻落实国家自然资源督察 海洋专项督察整改工作实施办法》(琼自然资督〔2023〕111号)的相关要求,现将该整改事项整改完成情况公示表予以网站公示,公示期为自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反馈我局。
附件:关于落实海花岛项目问题整改措施责任清单整改措施(序号10)整改完成情况公示表
(联系人:国空科;联系电话:88361216)
(此件主动公开)
三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