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
不动产权证书作废公告
编号:20240507004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
不动产权证书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1 |
三集土房(2010)字第04346号 |
蒲清忠 |
集体宅基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
三亚市田独镇落笔村委会第九村民小组蒲清忠住宅 |
因政府征收,无法收回产权证原件,申请公告作废。 |
附件:蒲清忠扫描件
公告单位:三亚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05月07日
网上公告之日起作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