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关于三亚·那香岭(同心家园十一期)项目二期商业及地下室局部设计变更的批前公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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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开始时间: | 2025-07-24 | 公示结束时间: | 2025-08-01 |
公示来源: | 三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公示状态: | |
项目详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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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亚大兴春光投资有限公司、辽宁金海集团海南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的三亚·那香岭(同心家园十一期)项目二期商业及地下室位于三亚市吉阳区荔枝沟隧道西出口南侧。为满足人防要求,现该公司申请在不改变原审批规划指标的前提下,拟对该项目NK2-2和NK2-3地下室平面布局进行优化调整。具体如下: 一、NK2-2地下室:优化调整NK2-2地下室轮廓线,局部增设人防区域,地下室建筑面积由原审批的40738.94平方米(不计容)调整为40970.41平方米(不计容)。同时在满足停车位标准的前提下,优化地下室机动车停车位布局,地下室机动车停车位由2464个调整为2465个。 二、NK2-3地下室:优化调整NK2-3地下室轮廓线,局部增设人防区域,地下室建筑面积由原审批的6941.02平方米(不计容)调整为8578.97平方米(不计容)。同时在满足停车位标准的前提下,优化地下室机动车停车位布局,地下室机动车停车位由184个调整为187个。 根据有关规定,现按程序进行公示征求有关利害关系人 意见,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2025年7月24日至2025年8月1日),如需听证,请在公示结束前向我局提交听证申请,如有意见,请于公示结束前反馈,意见反馈方式: (一)电子邮件请发送到:sy88362336@sanya.gov.cn; (二)书面意见请邮寄到:三亚市河东路152号,三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建设工程科,邮政编码:572000; (三)咨询电话:88271879,联系人:王少彤。 意见反馈请注明联系方式,单位反馈意见请加盖公章。 附件:1.项目区位图 2.调整前后对比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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