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关于向社会公开征求《三亚市国有建设用地土地定级与基准地价更新和三亚市集体建设用地土地定级与基准地价更新成果》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意见的公告
社会各界人士、各利害关系人:
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13号)、《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新形势下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建设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21〕11号)、《海南省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办法》(琼办发〔2022〕4号)、《三亚市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实施细则(试行)》(三办发〔2019〕108号)等文件要求,为充分了解社会各界对《三亚市国有建设用地土地定级与基准地价更新和三亚市集体建设用地土地定级与基准地价更新成果》的意见和诉求,加强公众参与,准确识别社会稳定风险因素,制定风险防范和化解措施,现征求公众对《三亚市国有建设用地土地定级与基准地价更新和三亚市集体建设用地土地定级与基准地价更新成果》在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一、项目名称及概要
(一)项目名称:三亚市国有建设用地土地定级与基准地价更新和三亚市集体建设用地土地定级与基准地价更新成果。
(二)编制单位:三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三)项目概况:
1.三亚市国有建设用地基准地价评估范围及地价内涵
(1)评估范围
本次三亚市国有基准地价成果更新涉及范围包括吉阳区(含原河东区、大东海、小东海、鹿回头、南边海、红沙办事处、吉阳镇、荔枝沟办事处、国营南新农场),天涯区(含原河西区、凤凰镇、天涯镇、高峰办事处、国营立才农场),海棠区(含原海棠湾镇、藤桥办事处、林旺办事处、国营南田农场),崖州区(含原崖城镇、梅山办事处、保港办事处、雅亮乡、国营南滨农场)及以下开发区:亚龙湾、红塘湾、海棠湾、南山规划区、三美湾、创意新城、崖州湾科技城、育才生态区等多个区域。
(2)地价内涵
三亚市国有建设用地土地定级与基准地价更新的地价内涵定义为土地在正常市场条件、区域平均土地开发程度和合理容积率下于估价时点2024年7月1日的熟地价格。它包括土地取得费用(征地或拆迁的费用及相关税费)、土地开发费用和土地有偿使用费。土地使用年限商服用地为40年、住宅用地为70年、工业用地为50年、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为50年。价格单位为元/平方米,币种为人民币。
2.三亚市集体建设用地基准地价评估范围及地价内涵
(1)评估范围
本次三亚市集体建设用地基准地价评估范围为三亚市行政辖区范围。
(2)地价内涵
三亚市集体建设用地土地定级与基准地价的地价内涵定义为土地在正常市场条件、区域平均土地开发程度和合理容积率下于估价时点2024年7月1日的熟地价格。它包括土地取得费用(征地或拆迁的费用及相关税费)、土地开发费用和土地有偿使用费。土地使用年限商服用地为40年、住宅用地为70年、工矿仓储用地为50年、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为50年。价格单位为元/平方米,币种为人民币。
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工作程序和工作内容
(一)识别项目自身存在的风险因素。
(二)对项目的合理性、合法性、可行性和可控性进行评估。
(三)对可能导致社会稳定风险的因素分析。
(四)对本项目的社会稳定风险进行评级,提出改进措施或项目实施建议。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主要方式和截止日期
(一)主要事项
1.本项目对当地社会及经济发展的影响;
2.本项目可能产生对自身利益的影响;
3.本项目可能对当地用地、安全等方面的影响;
4.公众对本项目的态度和建议;
5.公众关心的其他相关问题;
6.非社会风险方面相关内容不在本次公众参与征求意见范围。
(二)主要方式
公众可以通过信函、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向本单位提出自己的意见。
1.通过电子邮件反馈至2690891462@qq.com。
2.以信函邮寄至三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三亚市河东路182号),收件人:钟先生。
3.电话0898-65859351。
(三)截止日期
本公告有效期为自挂网之日起7日内。
三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5年9月19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