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关于《三亚市贯彻落实海南省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报告整改方案》整改措施(序号43)整改完成情况的公示
根据三亚市贯彻落实海南省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整改销号工作的相关要求,现将《三亚市贯彻落实海南省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报告整改方案》整改措施(序号43)整改完成情况在三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2月9日至2024年12月23日,共10个工作日。
三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12月9日
《三亚市贯彻落实海南省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报告整改方案》(序号43)整改完成情况公示表
整改措施 |
措施序号(43):邀请矿山治理行业专家对6个闭坑矿山修复效果不佳的情况进行现场查验,指导矿山企业提高植被覆盖率;加强植被补植及植被养护工作,提高植被成活率,确保恢复治理工程取得实效并通过竣工验收。 |
整改牵头单位 |
三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整改时限 |
2024年12月底前 |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
许景山,88262403 |
整改完成情况 |
三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已组织专家并邀请天涯区人民政府、崖州区人民政府、海棠区人民政府、育才生态区管理委员会、三亚市林业局、三亚市生态环境局等有关单位对北罗岭、荔枝岭、坡加村、龙楼队、立才农场十队、大出水村等6个矿山开展竣工验收。经核验审查,矿山植被生长茂盛,复绿效果较好,已达到治理目标,验收组专家予以通过竣工验收。 |
验收意见 |
验收组对照反馈问题及整改措施要求,确认该整改事项已完成,复核整改工作要求,达到销号的标准。 |
工作成效 |
根据验收专家组出具的复验意见,认定北罗岭、荔枝岭、坡加村、龙楼队、立才农场十队、大出水村等6家矿山企业已基本按照设计要求,完成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任务,消除了矿山地质灾害和安全隐患,且植被生长茂盛,复绿效果较好,达到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目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