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满足市民使用土地房屋权证原件的需求,根据《民法典》《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三亚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将于2023年7月15日-2023年8月15日期间开展第二阶段证书集中领取专项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领取证书范围
办理房屋按揭抵押登记业务后,原登记机构办理完成并尚未领取的《土地房屋权证》原件。(注:非原登记机构保管在抵押档案中的《土地房屋权证》原件,以及2017年5月30日后办理的不动产权证书不属于本次专项工作范围)
二、领证相关要求
(一)本人领取: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其他有效证件办理。
(二)委托他人领取:提供公证委托书原件、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办理。
(三)企业领取:提供营业执照原件(复印件须加盖公章)、法人身份证复印件、企业委托书原件、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办理。
三、领取时间
2023年7月15日-2023年8月15日期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00)。
四、领取地点
海南省三亚市吉阳区迎宾路285号房地产服务中心二楼办证大厅39号窗口。
五、预约及咨询电话
0898—38230661。
三亚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3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