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关于三亚市天涯海角游览区浮筒栈桥
及秋千平台项目海域使用论证报告表的
公示
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规范海域使用论证材料编制的通知》(自然资规〔2021〕1 号)的相关要求,现将三亚市天涯海角游览区浮筒栈桥及秋千平台项目的海域使用论证报告表予以网站公示,公示期为自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反馈至sanyahyj@126.com。
项目具体信息如下:1.海域使用申请人:三亚市天涯海角旅游发展有限公司;2.海域使用论证报告编制单位:青岛博纳天华海洋科技有限公司;3.海域使用论证报告全文(公示的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方面内容)
附件:三亚市天涯海角游览区浮筒栈桥及秋千平台项目海 域使用论证报告表(公示稿)
三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2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