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亚湾海洋生态保护修复工程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的相关要求,现对三亚湾海洋生态保护修复工程征求意见稿进行公示,以便了解社会公众对该项目建设的态度及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建设项目概要
项目名称:三亚湾海洋生态保护修复工程
项目性质:新建
建设地点:海南省三亚市西岛东侧和西岛以西海域。
项目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珊瑚礁修复工程、西岛生态护岸修复工程、渔业资源保护工程、三亚湾海洋生态环境监测工程。建设规模:(1)珊瑚礁修复工程:西岛珊瑚礁修复面积约16000㎡、鹿回头珊瑚礁修复面积约10000㎡,种植珊瑚52000株。(2)西岛生态护岸修复工程:护岸修复长度约650m;(3)渔业资源保护工程:人工鱼礁155520空方,增殖放流1项;(4)三亚湾海洋生态环境监测:2套海基海洋生态在线监测系统。项目总投资约19628万元。工程施工工期约为24个月。
二、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三亚湾海洋生态保护修复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详见请点击附件)
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可前往建设单位的办公地址进行查阅。
三、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范围的所有公众。
四、项目建设单位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三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联系地址:三亚市河东路182号
联系人:吴志丽
联系电话:0898-88272639
五、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和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中国海洋大学
通讯地址:山东省青岛市崂山区松岭路238号
联系人:胡工
联系电话:15653202229
邮箱:738688840@qq.com
六、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登录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网站下载公众参与意见表格。下载地址:
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可在本次信息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业主单位提出宝贵意见。
三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中国海洋大学
2021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