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关于蜈支洲岛旅游区基地码头工程项目
海域使用论证报告的公示
2021年4月22日,我局受理了蜈支洲岛旅游区基地码头工程项目海域使用预审申请。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规范海域使用论证材料编制的通知》(自然资规〔2021〕1号)的相关要求,现将该项目的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1年4月28日——5月13日(10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反馈至sanyahyj@126.com。
项目具体信息如下:
1.海域使用申请人:海南蜈支洲岛旅游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2.海域使用论证报告编制单位:海域海岛环境科技研究院(天津)有限公司
3.海域使用论证报告全文(公示的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方面内容)
附件:蜈支洲岛旅游区基地码头工程项目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公示稿)
三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1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