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关于三亚家化旅业有限公司三亚家化万豪
度假酒店续用海域的批复
三亚家化旅业有限公司三亚家化万豪度假酒店:
根据三亚市人民政府三府函〔2020〕874号文批复:现就你公司海域续用的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该项目用海符合《海南省海洋功能区划(2011-2020年)》,作为公司配套服务项目,可为广大游客提供更好的服务。项目位置位于亚龙湾景区万豪度假酒店对应海域,同意续用海域10.0542公顷,未占用岸线,拐点坐标:
序号 |
CGCS2000坐标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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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纬 |
东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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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18°13′22.127″ |
109°37′42.524″ |
2 |
18°13′26.015″ |
109°37′49.570″ |
3 |
18°13′37.643″ |
109°37′43.054″ |
4 |
18°13′37.541″ |
109°37′42.885″ |
5 |
18°13′36.736″ |
109°37′41.217″ |
6 |
18°13′35.509″ |
109°37′38.522″ |
7 |
18°13′34.832″ |
109°37′37.225″ |
8 |
18°13′33.846″ |
109°37′35.900″ |
9 |
18°13′33.669″ |
109°37′35.647″ |
二、上一次批复用海截止时间为2013年7月1日,此次同意续用海域期限为2013年7月1日至2021年6月1日,共计7年11个月。
三、海域使用金根据评估价格为218.38万,海域使用金需一次性缴纳。对不按规定及时足额缴纳海域使用金的,按照其滞纳日期及滞纳金额按日加收1‰的滞纳金。
四、用海类型为旅游娱乐用海,用海方式为游乐场用海。使用海域必须遵守相关的海洋法律法规,自觉接受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及相关部门的监督检查。不得擅自改变海域用途,否则将依法处以五倍以上十五倍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将依法收回海域使用权。
五、在对应的沙滩岸线内,可以在其中的一半岸线设置一排沙滩椅及遮阳伞,沙滩椅的数量控制在60张以内,遮阳伞的数量控制在30把以内,其余岸线应保持自然状态。
六、使用海域要做好安全工作,配备专职救生员,保证游客安全。严禁非法摩托艇、快艇在该片海域活动和停靠。
七、该用海部分面积处于国家级珊瑚礁保护区实验区范围内,属于Ⅱ类生态保护区红线区,必须遵守保护区及生态红线的相关法律法规,严格按照批准的项目内容、区域、期限、规模和用海方式规范使用,加强珊瑚礁保护,保证使用海域及周边海域的珊瑚礁生态良好。
八、若市政府出台新的岸线、海域资源管理规定,涉海企业、单位和个人应严格执行。
九、海域使用权期限届满,海域使用权人需要继续使用海域的,应当至迟于期限届满前二个月向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续期。逾期不受理续用申请。
十、涉及其他职能部门的事宜,请依法办理。
附件:三自然资海〔2020〕343号 关于三亚家化旅业有限公司三亚家化万豪度假酒店续用海域的批复
三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0年11月18日
(联系人:薛威,联系方式:88270792)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