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关于三亚盈湾酒店有限公司三亚喜来登度假酒店续用海域的批复
三亚盈湾酒店有限公司三亚喜来登度假酒店:
根据三亚市人民政府三府函〔2020〕878号文批复:现就你公司海域续用的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该项目用海符合《海南省海洋功能区划(2011-2020年)》,作为公司配套服务项目,可为广大游客提供更好的服务。项目位置位于亚龙湾景区喜来登度假酒店对应海域,同意续用海域10.92公顷,未占用岸线,拐点坐标:
界址点编号及坐标(纬度|经度) |
||
1 |
18°13′26.211″ |
109°37′49.833″ |
2 |
18°13′29.810″ |
109°37′57.771″ |
3 |
18°13′41.595″ |
109°37′52.012″ |
4 |
18°13′40.925″ |
109°37′50.721″ |
5 |
18°13′40.186″ |
109°37′49.103″ |
6 |
18°13′39.407″ |
109°37′47.089″ |
7 |
18°13′38.642″ |
109°37′44.700″ |
8 |
18°13′37.689″ |
109°37′43.128″ |
二、上一次批复用海截止时间为2016年1月1日,此次同意续用海域期限为2016年1月1日至2021年6月1日,共计5年5个月。
三、海域使用金6年评估价格188.02万元,此次同意续用海域期限为5年5个月,折算海域使用金为169.74万元,海域使用金一次性缴纳。对不按规定及时足额缴纳的,按照其滞纳日期及滞纳金额按日加收1‰的滞纳金。
四、用海类型为旅游娱乐用海,用海方式为游乐场用海。使用海域必须遵守相关的海洋法律法规,自觉接受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及相关部门的监督检查。不得擅自改变海域用途,否则将依法处以五倍以上十五倍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依法收回海域使用权。
五、在对应的沙滩岸线内,可以在其中的一半岸线设置一排沙滩椅及遮阳伞,沙滩椅的数量控制在60张以内,遮阳伞的数量控制在30把以内,其余岸线应保持自然状态。
六、使用海域要做好安全工作,设置瞭望塔,配备专职救生员,保证游客安全。要保持沙滩的公共开放和环境卫生整洁,保护好沙滩的原始植被和自然环境。严禁在沙滩上进行烧烤和经营沙滩摩托车、卡丁车等;严禁非法摩托艇、快艇在该片海域活动和停靠;否则,依法收回海域使用权。
七、该用海部分面积处于国家级珊瑚礁保护区实验区范围内,属于Ⅱ类生态保护区红线区,必须遵守保护区及生态红线的相关法律法规,严格按照批准的项目内容、区域、期限、规模和用海方式规范使用,加强珊瑚礁保护,保证使用海域及周边海域的珊瑚礁生态良好。
八、若市政府出台新的岸线、海域资源管理规定,涉海企业、单位和个人应严格执行。
九、海域使用权期限届满,海域使用权人需要继续使用海域的,应当至迟于期限届满前二个月向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续期。逾期不受理续用申请。
十、涉及其他职能部门的事宜,请依法办理。
附件:三自然资海〔2020〕344号 关于三亚盈湾酒店有限公司三亚喜来登度假酒店续用海域的批复
三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0年11月18日
(联系人:薛威,联系方式:88270792)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