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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开展我市2020年度自然资源和规划系列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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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9-03 16:30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三自然资人〔2020〕151号



三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关于开展我市2020年度自然资源和规划

系列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根据三亚市委组织部《关于做好2020年度我市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三组字〔2020186号)要求,为做好我市2020年度自然资源和规划系列职称评审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范围

我市辖区内自然资源和规划系列企事业单位(不含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上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且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人员(不含公务员和离退休人员)

在我市就业的港澳台自然资源和规划系列专业技术人员,以及持有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证、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的外籍专业技术人员可按相关规定申报。

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和自由职业自然资源和规划系列专业技术人员可由所在单位或者人事代理机构、档案托管机构报送。

中央驻琼单位或外省驻琼企业的分支机构(分公司、办事处等)和军队的自然资源和规划系列专业技术人员,如需在我市申报评审的,经其具有职称评审权限的人事部门出具委托函后,可视情况受理。

二、评审专业

    自然资源和规划系列专业技术人员初、中级专业职称评审分土地工程、地勘工程、城市规划、海洋工程、测绘工程等5个系列

三、评审权限

根据《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下放职称评审权有关问题的通知》(琼人社发〔2017170号)要求,职称评审实行属地管理原则,凡工商注册地在三亚市的行业企事业单位(不含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的初、中级职称评审到我局申报。申报人越级参加省直部门评审或未经我局审核同意委托其他单位评审,取得的初级、中级专业技术资格一律无效。

四、评审条件

(一)业绩条件。按照我省现行各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条件规定执行(注:若在评审受理材料期间有新的规定出台,将按新的规定执行)。对在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和脱贫攻坚等一些做出重大贡献和长期工作在基层一线的人员可予以政策性倾斜。请登录三亚党建网”—“政策法规”—“职称评定自行查阅相关评审文件及申报要求。

(二)职称外语、计算机条件。对申报初、中级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不作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要求。

(三)学历条件

学历须是经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承认的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国民教育、成人教育或经自学考试合格的毕业学历。非本专业毕业学历人员申报评审,应经本专业相应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进修或岗位职务培训,并增加1年工作岗位经历。

(四)资历条件

资历计算以用人单位聘书为据,自聘任之日起计算,任职资历的截止时间为20201231日。对我省引进的海外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3年内可按规定放宽资历、年限等条件限制,根据能力和业绩成果直接申报相应层级职称。

(五)品德要求

品德作为人才评价的首要内容,各用人单位要严格把关,通过个人述职、考核测评、民意调查等方式全面考察申报人的职业操守和从业行为,对受过记过以上处分且在受处分期间的事业单位人员,不得推荐参评;对品德有问题的实行一票否决制

(六)继续教育条件

按照国家相关政策规定执行,将继续教育情况列为专业技术人员职称晋升的重要条件。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时间,每年累计不少于90学时,其中,专业科目继续教育每年不少于60个学时,公需科目继续教育每年不少于30个学时。

(七)职称和职业资格对应条件

严格落实《关于在部分领域建立职称和职业资格对应关系通知》(琼人社发[2018]381号)要求,对符合对应关系的职业资格(2020年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与职称对应表请登录三亚党建网”—“政策法规”—“职称评定自行查阅),可作为申报职称的条件。

(八)职称确认和转评条件

从中央、外省市到我市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按规定办理职称确认满1年后,符合条件的可申请转评或晋升评审,其前后的任职年限可合并计算。

(九)职数条件

    全面施行岗位管理的事业单位,需提供市编办、人社局核准后最新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编制岗位审核表。单位岗位有空岗才可以申报。

五、申报材料

(一)《海南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一式二份,双面打印并胶装成册。表格见附件1)。签名、日期必须手写。《海南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本人专业技术工作述评栏的最后填写承诺语:本人承诺:所提供的个人信息和证明材料真实准确,对因提供有关信息、证件不实或违反有关规定造成的后果,责任自负。

(二)《个人综述材料》(所有材料以复印件的形式,使用A4纸依序编好并装订成册,一式三份。呈报单位要在每页复印件上加盖公章。申报材料的原件经验证审核后退回申报人)

1.封面。标题统一为申报××工程师(或助理工程师)资格评审材料,封面题目下方注明单位、姓名、通信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务必提供能联系到本人的号码)并加盖呈报单位公章。

2.目录(需编页码)。

3.个人综述报告(3000字左右)。此材料由本人撰写,内容包括:学历、资历、政治思想、身体状况、年度考核、继续教育、专业知识、专业能力、业绩成果,承诺语等方面情况。

4.单位对申报人品德考核材料及公示证明材料(全面实行岗位管理的事业单位,还需提供市编办、人社局核准的最新编制岗位数审核表)

5.学历及学位证书。

6.参加继续教育材料。

7.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8.专业技术岗位任职聘书。

9.近三年专业技术资格年度考核登记表。

10.业绩成果:获奖证书等材料。

11.发表的著作、论文、研究报告、技术分析报告、技术总结等材料。

12.科研成果、课题:获奖证明书、成果鉴定书等。

13.其它:例:1.身份证;2.社保缴费证明(跟相关资历年限对应,可到市社会保险事业局打印);3.×××执业、从业资格证书。

(三)1寸彩色免冠照3张。

备注:申报材料统一用牛皮纸档案袋封装(竖装),并在档案袋封面加贴材料清单,注明申报人名字、电话号码。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材料,根据本人实际情况参照以上内容提供。

六、申报材料审查和公示工作

  各单位要认真做好申报前审查和公示工作,即在申报前要对所属申报人的申报材料进行严格审查,并在单位进行不少于七个工作日的公示,单位要对公示结果和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做出鉴定。对公示期间群众反映的问题,要认真进行调查核实,调查结果不影响其申报的,方可上报。在《海南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基层公示结果栏中,应注明经公示(公示日期为××××××日至××),材料真实,同意上报。申报材料中的复印件均须本单位人事部门审核盖章。凡发现申报材料存在造假或未按要求进行公示的一律不予受理。

七、评审材料受理

(一)受理时间:2020109-1031日(不含节假日)上午08:30-12:00、下午15:30-18:00

各专业系列申报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评审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二)受理单位三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三)联系方式:

1.联系人:陈显亭

2.联系电话:0898-88265477

3.受理地址:三亚市吉阳区河东路182号三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二楼人事综合科

、专家评审及答辩工作,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其他事项

(一)各有关单位要认真做好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工作,及时将本通知转发相关人员。

(二)申报人员弄虚作假,伪造学历、资历,剽窃他人成果、抄袭他人论文者,不予受理评审;评审已通过的,撤销其评审通过的专业技术资格,按资格条件规定延迟3年申报,并予以通报批评。

(三)本通知未尽事宜,按照国家和省现行职称政策执行。工作过程中,如遇其他重大政策调整,按新的政策执行。

     

 附件:海南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

       

 

                            三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092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中共三亚市委人才发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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