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关于海南亚龙湾海底世界旅游有限公司11.85公顷续用海域的批复
海南亚龙湾海底世界旅游有限公司:
根据三亚市人民政府三府函〔2020〕590号文批复:现就你公司海域续用的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该项目用海符合《海南省海洋功能区划(2011-2020年)》,作为公司配套服务项目,可为广大游客提供更好的服务。项目位置位于三亚国家级珊瑚礁自然保护区(亚龙湾片区)东排、西排周边海域,同意续用海域11.85公顷,未占用岸线,拐点坐标:
序号 |
CGCS2000坐标系 |
|
北纬 |
东经 |
|
A1 |
18°12′53.832″ |
109°38′29.473″ |
A2 |
18°12′57.084″ |
109°38′29.448″ |
A3 |
18°12′57.028″ |
109°38′21.622″ |
A4 |
18°12′48.249″ |
109°38′21.690″ |
A5 |
18°12′48.290″ |
109°38′27.474″ |
A6 |
18°12′53.817″ |
109°38′27.431″ |
B1 |
18°12′55.020″ |
109°38′35.526″ |
B2 |
18°12′55.005″ |
109°38′33.484″ |
B3 |
18°12′50.128″ |
109°38′33.521″ |
B4 |
18°12′50.142″ |
109°38′35.564″ |
C1 |
18°12′55.020″ |
109°37′43.733″ |
C2 |
18°12′57.297″ |
109°37′43.715″ |
C3 |
18°12′57.260″ |
109°37′38.611″ |
C4 |
18°12'43.278〃 |
109°37′38.721″ |
C5 |
18°12'43.260〃 |
109°37′36.169″ |
C6 |
18°12'40.984〃 |
109°37′36.187″ |
C7 |
18°12'41.020〃 |
109°37′41.290″ |
C8 |
18°12'55.002〃 |
109°37′41.181″ |
D1 |
18°12'52.114〃 |
109°38′00.021″ |
D2 |
18°12'52.095〃 |
109°37′57.299″ |
D3 |
18°12'48.193〃 |
109°37′57.329″ |
D4 |
18°12'48.213〃 |
109°38′00.051″ |
二、上一次批复用海截止时间为2018年11月19日,此次同意续用海域期限为2018年11月20日至2021年6月19日,共计2年7个月。
三、海域使用金在评估价格185.69万元(按2018年11月19日至2021年11月19日的3年时限)基础上征收,金额为159.90万元,海域使用金需一次性缴纳。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对不按规定及时足额缴纳海域使用金的,一律按照其滞纳日期及滞纳金额按日加收1‰的滞纳金。
四、用海单位自接到市政府批复之日起15日内到我局办理有关手续,逾期,本批复自行作废。未经市政府批准,你公司不得擅自出租或转让该处海域使用权。
五、该处海域使用类型为旅游娱乐用海,不得擅自改变海域用途,否则将依法处以五倍以上十五倍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将依法收回海域使用权。
六、用海方式为游乐场用海,不得擅自与他人合作使用该海域,使用海域必须遵守相关的海洋法律法规,自觉接受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及相关部门的监督检查。
七、使用海域要做好安全工作,设置瞭望塔,配备专职救生员,保证游客安全。要保持沙滩的公共开放和环境卫生整洁,保护好沙滩的原始植被和自然环境。严禁在沙滩上进行烧烤和经营沙滩摩托车、卡丁车等;严禁非法摩托艇、快艇在该片海域活动和停靠;否则,依法收回海域使用权。
八、该用海处于国家级珊瑚礁保护区实验区范围内,属于Ⅱ类生态保护区红线区,必须遵守保护区及生态红线的相关法律法规,严格按照批准的项目内容、区域、期限、规模和用海方式规范使用,加强珊瑚礁保护,保证使用海域及周边海域的珊瑚礁生态良好。
九、若市政府出台新的岸线、海域资源管理规定,涉海企业、单位和个人应无条件执行。
十、海域使用权期限届满,海域使用权人需要继续使用海域的,应当至迟于期限届满前二个月向我局提出申请续期。逾期,我局将不受理续用申请。
十一、涉及其他职能部门的事宜,请依法办理。
三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0年8月26日
(联系人:薛威,联系方式:88270792)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三自然资海〔2020〕254号-关于海南亚龙湾海底世界旅游有限公司11.85公顷续用海域的批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