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关于召开三亚市国有建设用地土地定级与基准地价更新和三亚市集体建设用地土地定级与基准地价更新项目成果听证会的
公告
2020年5月19日市政府批准公布实施了以2019年7月1日为评估基准日的《三亚市国有建设用地土地定级与基准地价》和《三亚市集体建设用地土地定级与基准地价》。截至目前,上述基准地价已执行满3年,其价格体系已不能真实的反映我市土地市场行情。同时,根据国家《城镇土地估价规程》中关于“基准地价更新周期视市场情况而定,原则上更新频率不得低于每3年一次,每隔6年必须进行一次全面更新”的规定,我市现有基准地价距上次更新时间已满三年,按规定视市场情况须予更新。为及时做好我市上述基准地价更新工作,我局开展了三亚市国有建设用地土地定级与基准地价更新和三亚市集体建设用地土地定级与基准地价更新工作,现已形成初步成果,根据《自然资源听证规定》第十二条和第十三条的规定,需要组织听证,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会议时间和地点
(一)会议时间:2024年 11月30日上午 9 时 00 分;
(二)会议地点:三亚市吉阳区河东路182号三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六楼会议室。
若会议时间或地点发生变化,我局将另行发出通知,届时以通知为准。
二、参加听证人员
(一)市人大代表、市政协委员代表、市政府相关职能部门代表、各区政府代表、国营农场(林场)代表、土地房地产评估机构代表、农民代表、企业及群众代表。
(二)具有相关利益关系、关心三亚市国有建设用地土地定级与基准地价更新和三亚市集体建设用地土地定级与基准地价更新情况的年满十八周岁合法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单位均可申请参加听证。
三、报名须知
(一)有意参加听证会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在规定时间、地点报名申请参加听证会,也可推选代表参加听证会,我局将根据听证会事项及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申请情况,按报名前后顺序确定听证会代表。
(二)申请参加听证会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应当在2024年11月13日前向我局提出书面听证申请,逾期不予受理。
(三)听证申请书应当包括当事人的姓名、身份证件号、联系方式、地址(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名称、地址、法人代表),申请听证的具体事项,申请听证的依据、理由等(注:在提交申请书时,申请人应提供身份证件原件核对)。
(四)联系电话:0898-88672669;联系人:钟先生(15203085976)、符先生(13876751921);联系邮箱:kaifake88672669@163.com。
特此公告。
三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