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订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政策,建立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统计制度,承担自然资源资产价值评估和资产核算工作。组织编制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拟订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划拨、出让、置换和流转政策,并组织实施。配合做好改制企业的国有土地资产处置工作。有序推行土地资产化和资本化。拟订完善和贯彻落实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制度并监督实施,配合建立自然资源市场交易规则和交易平台,组织开展自然资源市场调控。负责自然资源市场监督管理和动态监测,建立自然资源市场信用体系。建立政府公示自然资源价格体系,组织开展自然资源分等定级价格评估。制定自然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政策,拟订完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标准,开展评价考核,指导节约集约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