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9日下午,三亚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审理海南国骅国际康养服务有限公司诉三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追缴土地闲置费行政征缴一案,三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局长林芳俊作为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因本案经过海南省人民政府行政复议维持征缴决定,海南省人民政府亦作为被告共同参加,出庭的还有三亚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刘锡安、三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开发利用科科长。
本次出庭,林芳俊局长高度重视,庭审前,专题听取了案件基本情况汇报,精心研究案件材料,深入剖析案件事实、证据及法律依据,全面掌握案件相关信息,准确把握引发行政争议的核心问题,并做好了充分的应诉准备。庭审过程中,林芳俊局长全程积极参与,认真听取原告的诉求和理由,并对法官提出的问题予以详细回答,准确清晰地阐述了行政追缴土地闲置费的法律依据和执行程序,全面履行了行政机关负责人的应诉职责,体现了行政机关的透明度和公正性,有力推动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
负责人出庭应诉,既是行政机关应当履行的职责,也是行政机关依法行使的权利。行政机关通过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能够更直接地倾听民众意见、了解民众需求,同时也能了解本单位行政管理中可能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有助于找到发生争议的问题根源,对推动争议的有效化解具有重要意义。未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将持续加强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不断反思和改进工作,提升依法行政水平,为进一步推动法治政府建设贡献力量。
(监制:林 霆
复审:宋树兵
初审:李 荻
编辑:苏文霞
来源:局办公室、政策法规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