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关于海棠河水系综合治理工程项目示范区用地规划修改的批前公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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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开始时间: | 2023-03-11 | 公示结束时间: | 2023-04-09 |
公示来源: | 三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公示状态: | |
项目详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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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为推进海棠河水系综合治理工程,进一步完善海棠湾公共服务配套设施,提升海棠湾综合服务能力,经市政府批准同意,我委组织开展了海棠河水系综合治理工程项目示范区用地规划修改工作,具体内容如下: 一、HT16-02-03地块用地面积4.61亩,用地性质由农林用地调整为文化活动用地(代码:080302),容积率≤0.25,建筑密度≤40%,建筑限高≤6米,绿地率≥40%。 二、HT16-03-06地块用地面积3.75亩,用地性质由农林用地调整为文化活动用地(代码:080302),容积率≤0.4,建筑密度≤40%,建筑限高≤12米,绿地率≥40%。 三、HT16-03-09地块用地面积4.5亩,用地性质由农林用地调整为文化活动用地(代码:080302),容积率≤0.25,建筑密度≤40%,建筑限高≤12米,绿地率≥40%。 四、其余23个地块用地面积共约70.04亩,用地性质由农林用地调整为广场用地(代码:1403),建筑高度≤30米。 目前海棠河水系综合治理工程项目示范区用地规划修改已通过专家评审会、三亚市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2023年第一次会议审议同意,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海南省城乡规划条例》等有关规定进行批前公示,请社会各界及广大市民积极提出意见和建议。 公示时间:2023年3月11日至2023年4月9日(30日)。 公示地点:三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网站(http://zgj.sanya.gov.cn/)、三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官方公众号、三亚日报、地块现场。 意见反馈方式:1.电子邮件请发送到:sy88362336@sanya.gov.cn;2.书面意见请邮寄到:三亚市海棠区林旺大道林旺社区30号三亚市现代服务业产业园管理委员会(规划建设局),邮政编码:572000,电话:0898-38853812,联系人:蒙女士。意见反馈请注明联系人和联系方式,单位反馈意见应加盖公章。意见或建议应在公示期限内提出,逾期未反馈,将视为无意见。 附件:公示图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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