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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亚市规划委员会2018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三亚市规划委员会部门概况.................................... 3
一、部门职责.................................................................... 3
二、机构设置.................................................................... 3
第二部分 三亚市规划委员会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 3
一、收入支出决算公开表................................................... 3
二、收入决算公开表.......................................................... 3
三、支出决算公开表.......................................................... 3
四、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公开表................................... 3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公开表................ 3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公开表................ 3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公开表............ 3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公开表....... 3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公开表... 3
十、资产负债公开简表...................................................... 3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4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4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4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5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5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6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5
......................................................................................... 7
......................................................................................... 7
十、资产负债决算情况说明............................................... 5
十一、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9
十二、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10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1
第一部分 三亚市规划委员会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一)部门职责。
(1)贯彻执行中央、省空间规划体系建设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统筹推进全市“多规合一”改革,拟定并组织实施相关政策、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2)衔接省、市经济社会中长期战略发展规划,评估全市空间布局现状和发展趋势,统筹全市空间战略布局,组织开展空间规划相关专题研究和基础评价,研究提出优化全市空间资源保护和利用的政策意见。
(3)组织编制、修编市总体规划及生态保护区红线、城镇体系、土地利用、林地保护利用、海洋功能区划和海岛保护等规划专章,协调划定生态保护区红线、基本农田红线和开发边界,提出相关控制性、约束性指标。组织开展市总体规划论证、报批工作。
(4)协调落实省总体规划及其规划专编。协调处理空间规划矛盾冲突。根据执行和管控市总体规划的要求,拟定市级综合规划、专项规划、发展规划审查工作规则,审查其空间布局内容,提出有关调整、清理意见。
(5)参与编制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大三亚旅游经济圈空间规划等综合性规划,以及重要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建设等专项规划。参与财税、投融资、产业、土地等政策研究,推进空间资源配置与区域发展政策相结合。
(6)协调督促相关职能部门制定落实市总体规划的中长期工作计划或方案,协调处理市总体规划执行过程中的问题。
(7)根据省、市开展总体规划和相关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督查工作的要求,协调督促各区政府和相关职能部门进行整改。
(8)协调市政府组织城市总体规划、近期建设规划的编制和修编。组织开展市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实施情况评估。组织制定分区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和城市设计。组织编制城市综合交通规划和城乡相关专题规划(研究),统筹各行业专项规划。指导、审查集镇和村长规划编制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历史文化名镇、名村规划编制和实施工作的指导。
(9)依法实施城乡规划管理,核发规划条件,开展建设项目选址、用地规划、建设工程等的审查和组织论证工作,核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组织建设工程竣工规划验收。
(10)负责全市生态修复城市修补总体规划编制和专题研究工作。负责制定生态修复城市修补实施计划。负责组织生态修复城市修补项目技术审查和提交审议。指导各相关单位完成相应修复修补建设项目的设计和实施。
(11)负责组织编制海绵城市相关规划和技术标准。制定和完善建设项目管理政策,指导各部门制定海绵城市建设实施计划,定期对建设项目进行督查。负责按国家海绵城市建设绩效评价和考核有关资料的整理、汇总和归档工作。
(12)管理市“多规合一”信息平台,推进空间规划、地理信息数据的交换、实时更新和共享利用。完善城市规划数字化系统建设。负责对规划编制和审批档案等基础技术资料进行收集、归档和数字化利用。参与全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13)承担规划展览馆的组织布展和日常管理工作。
(14)承担市“多规合一”领导小组、市“生态修复城市修补”领导小组、市海绵城市建设试点领导小组、城乡规划委员会等办公室的日常工作。落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纳入三亚市规划委员会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1.三亚市各区规划分局(5个);
2. 三亚市规划研究和信息中心。
第二部分 三亚市规划委员会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公开表(见正文附件)。
二、收入决算公开表(见正文附件)。
三、支出决算公开表(见正文附件)。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公开表(见正文附件)。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公开表
(见正文附件)。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公开表
(见正文附件)。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公开表
(见正文附件)。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
公开表(见正文附件)。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
公开表(见正文附件)。
十、资产负债决算公开简表(见正文附件)。
第三部分 三亚市规划委员会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收、支总计6334.39万元,与2017年度相比,收入、支出总计各减少2255.95万元,下降26.26%。主要原因:一是由于城市规划编制项目减少,规划费用支出相应减少;二是单位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大力压缩行政经费开支。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与2017年度年初决算数持平。年初结转结余1556.43万元,主要是未编制完成的跨年度城市规划编制项目经费结转,较2017年度年初决算数减少1416.18万元,下降47.64%,主要原因是以前年度未编制完成的跨年度城市规划编制项目经费陆续完成,结转经费随之减少。结余分配0万元,与2017年度年初决算数持平。年末结转结余1084.19万元,主要是未编制完成的跨年度城市规划编制项目经费结转,较2017年度年初决算数减少2286.07万元,下降67.83%,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城市规划编制项目数量和经费大量减少。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4777.9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197.52万元,占87.85%;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经营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580.44万元,占12.15%。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5250.2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69.66万元,占16.56%;项目支出4380.54万元,占83.44%;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经营支出0万元;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计5639.46万元。与2017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计各减少2878.86万元,下降33.80%。主要原因:一是由于城市规划编制项目减少,规划费用支出相应减少;二是单位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大力压缩行政经费开支。
财政拨款年初结转结余1441.94万元,主要是未编制完成的跨年度城市规划编制项目经费结转,较2017年度年初决算数减少1458.85万元,下降50.29%,主要原因是以前年度未编制完成的跨年度城市规划编制项目经费陆续完成,结转经费随之减少。
财政拨款年末结转结余1059.62万元,主要是未编制完成的跨年度城市规划编制项目经费结转,较2017年度年末决算数减少2246.16万元,下降67.95%,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城市规划编制项目数量和经费大量减少。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545.17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462.52%。与2017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减少462.52万元,下降9.24%,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城市规划编制项目数量和经费减少。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545.17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92.71万元,占2.04%;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类)支出78.29万元,占1.72%;城乡社区(类)支出4311.07万元,占94.85%;住房保障(类)支出63.10万元,占1.39%。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4039.18万元,支出决算为4545.1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2.53%。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140.2万元,支出决算为92.7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6.13%。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单位工作人员离职或退休;二是预算调整。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27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预算调整。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21.41万元,支出决算为20.4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5.66%。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预算编制有偏差。
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年初预算为69.5万元,支出决算54.9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9.08%。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单位工作人员离职或退休。
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其他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款)其他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项)。年初预算0万元,支出决算2.85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预算调整。
6.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711.92万元,支出决算663.6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3.22%。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单位厉行节约,压缩行政经费开支。
7.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年初预算55万元,支出决算54.99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98%。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预算编制有偏差。
8.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项)。年初预算0万元,支出决算79.11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预算调整。
9.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款)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项)。年初预算2940.92元,支出决算3543.3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0.48%。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以前未完工的规划编制项目结转到本年陆续完工,本年支付了很多历年项目经费。
10.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73.23万元,支出决算63.1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6.17%。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工作人员离职或退休导致实际支出的住房公积金减少。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869.61万元,其中:人员经费798.2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等、离休费、退休费、退职(役)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助学金、奖励金、生产补贴、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公用经费71.3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被装购置费、专用燃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0万元,与2017年度持平。
(二)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4.66万元,较2017年度减少170.19万元,下降83.08%。
(三)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34.66万元。其中:
1.城乡社区支出(类)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安排的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34.66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本年使用了上年结余结转下来的经费。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24.93万元,支出决算为32.12万元,完成预算的128.84%,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按照预算编制惯例,因公出国(境)费没有专门编制经费预算,导致“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预算数。
(二)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17.62万元,占54.86%;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13.57万元,占42.2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93万元,占2.9%。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17.62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3个,因公出国(境)3人次。开支内容为团费支出。主要用于出国的食宿、交通和培训等费用。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比2017年度增加12.48万元,增长242.80%。主要原因是2018年中央部委、省和市里安排的出国团组增加。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13.57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全年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2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13.57万元,主要用于车辆的保险、维修和油料费等。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比2017年度减少3.21万元,下降19.13%。主要原因是单位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继续压缩公务用车及运行费支出。
3.公务接待费支出0.93万元,其中: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17年度减少0.5万元,下降34.97%。主要原因是单位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继续压缩公务接待经费支出。
国内接待费支出0.93万元,国内公务接待15批次,接待70人次;主要用于上级部门、各省市兄弟单位及设计院工作人员的餐费及住宿费。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合计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万元。
十、资产负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末部门资产总计4024.61万元,负债总计1754.44万元,净资产总计2270.17万元,国有资产总量2270.17万元。
十一、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由于机构改革、单位合并的原因,三亚市规划委员会没有对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和部门整体支出开展自绩效评价工作。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由于机构改革、单位合并的原因,本年度三亚市规划委员会在部门决算中没有开展支项目绩效自评工作。
(三)重点项目绩效评价情况(如有)。
(四)其他以部门为主体开展的项目绩效评价报告(如有)。
十二、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8年度三亚市规划委员会机关运行经费71.32万元,比2017年度减少52.65万元,降低42.47%。主要原因是单位厉行节约,大力压缩行政经费开支。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度三亚市规划委员会 政府采购支出总额6.8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6.8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6.86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6.86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度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2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1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1辆,其他用车主要是通信用车;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本部门占用房屋面积800平方米,其中:办公用房800平方米,业务用房0平方米,其他(不含构筑物)0平方米。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本级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支出功能分类的名词解释,各部门(单位)根据实际支出情况填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