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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亚市国土资源局
关于收缴荔枝沟抱坡村建筑用花岗岩矿在矿山恢复治理中所产生石料价款事项的公示
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做好矿业权价款评估备案核准取消后有关工作的通知》(国土资规〔2017〕5号)规定,现将荔枝沟抱坡村建筑用花岗岩矿在采坑东侧不稳定边帮治理中所产生的石料矿业权评估报告和收缴的石料价款予以公示,公示期10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的,请书面向三亚市国土资源局反映,反应内容要明确相关意见及理由,并附《评估报告公示公众意见表》(格式见附件)和相关证明材料。
联系电话:0898-88266640(电话及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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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三亚市吉阳区荔枝沟抱坡村矿区建筑用花岗岩矿(采坑东侧不稳定边帮治理所涉及的多开采石料)采矿权评估报告书
三亚国土资源局
2018年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