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
不动产权证书作废公告
编号20250910007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对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公告作废。
序号 |
不动产权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1 |
三集土房(2011)字第01812号 |
麦永泽/麦升专/麦永胜 |
集体宅基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 |
460201012002JC00138F00010001 |
三亚市凤凰镇台楼村委会三用二组麦永泽/麦升专/麦永胜住宅 |
收不回产权证原件注销,现公告作废,待审核完毕生效
|
登记机构:三亚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0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