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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权利人刘嵘嵘不动产权证书作废公告
编号:20250811014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
不动产权证书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1 |
三土房(2010)字第12339号 |
刘嵘嵘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 |
三亚市南边海路半岛龙湾二期2#楼5单元302房 |
依据成都市双流区人民法院(2025)川0116执恢353号《协助执行通知书》裁定:将该宗不动产办理过户至郝小沛名下。因无法收回原证本,现申请公告作废。 |
网上公告之日起生效!
附件:刘嵘嵘扫描件
公告单位:三亚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08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