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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公告的公示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公告作废,现于我中心门户网站及三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进行公告。
序号 |
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
权利人 |
义务人 |
备注 |
1 |
三房地押字第051645号 |
中国工商银行三亚市分行 |
张永学、海南鹿成实业开发有限公司 |
依据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24)浙0105执1644号,强制注销该项抵押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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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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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单位:三亚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0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