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
关于权利人容天良不动产权证书作废公告
编号:20250709011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
不动产权证书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1 |
三私房证字第1690号 |
容天良 |
房屋(构筑物)所有权 |
三亚市河西区滨海大道容天良住宅楼 |
依据三亚湾“阳光海岸“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房屋征收决定的公告(天府【2017】120号),该房屋已棚改征收拆迁,征收补偿款已拨付,因证本原件收不回,特申请公告作废 |
网上公示之日起作废
公告单位:三亚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07月0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