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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书作废公告
编号20250718028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对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公告作废。
序号 |
不动产权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1 |
三亚集有(2014)第00190号 |
三亚市河东区海罗村第八组农民集体 |
集体土地所有权 |
460201023002JA00056W00000000 |
河东区海罗村八组居民点 |
产权证原件收不回,现网上公告作废,待审核完毕生效。 |
登记机构:三亚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0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