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
不动产权证书作废公告
编号:20241030040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
不动产权证书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1 |
三土房(2012)字第006302号 |
云维雄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 |
三亚市吉阳区港门村东一路二巷23号 |
依据2021年1月19日,天津市宝坻区人民法院(2020)津0115执恢299号《协助执行通知书》裁定:现办理房屋注销保留土地,因收不回产权证原件,特公告作废。 |
网上公示之日起作废
附件:云维雄扫描件
公告单位:三亚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