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
关于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公告的公示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证书,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公告作废,现于我中心门户网站及三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进行公告。
序号 |
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
权利人 |
义务人 |
备注 |
1 |
琼(2017)三亚市不动产证明第0001448号 |
平安普惠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
|
依据海南省三亚市城郊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之(2021)琼0271执4682号强制注销该项抵押权 |
2 |
|
|
|
|
3 |
|
|
|
|
附件:者韶军扫描件
公示单位:三亚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3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