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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三亚市天涯区塔岭村民委员会那亲村民小组农民集体遗失声明的公示
权利人三亚市天涯区塔岭村民委员会那亲村民小组农民集体由于保管不善将不动产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刊发三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门户网站予以公示。
序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证书号 |
权利限制情况 |
1 |
三亚市天涯区塔岭村民委员会那亲村民小组农民集体 |
天涯集有(2003)字第005号 |
无 |
三亚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1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