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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遗失声明的公示
由于赵昆伦等3名权利人保管不善将不动产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刊发三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门户网站予以公示。
序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证书号 |
权利限制情况 |
1 |
赵昆伦 |
三土房(2014)字第12979号 |
无 |
2 |
刘智惠 |
琼(2017)三亚市不动产权第0013986号 |
无 |
3 |
蔡 浩 |
三土房(2013)字第16016号 |
无 |
三亚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1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