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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不动产登记事项公示
编号:吉20200911002
现有不动产登记申请人姜先荣、姜先彬申请继承不动产三亚市吉阳区红沙社区人民街七巷15号宗地及地上附属物,该不动产是属于姜宜嵩和邢春梅的夫妻共有财产,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该不动产办理因继承取得不动产权利的转移登记。现对拟登记的不动产登记事项进行公示,如有异议,请自本公示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被继承人(原权利人):姜宜嵩、邢春梅
坐落:三亚市吉阳区红沙社区人民街七巷15号
土地/房屋用途:城镇住宅用地
土地使用权面积:137.05㎡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三亚市吉阳区政务服务中心不动产窗口
联系方式:0898-88713295
附件:姜先彬、姜先荣扫描件
公示单位:三亚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0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