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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0-07-29 10:34:00
关于遗失声明的公示
由于权利人保管不善将不动产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刊发三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门户网站予以公示。
序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证书号
权利限制情况
1
谢远
三土房(2006)字第4247号
无
2
张东梅
三土房(2012)字第006587号
附件:谢远扫描件张东梅扫描件
三亚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0年0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