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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郑真辉遗失声明的公示
郑真辉等2名权利人由于保管不善将不动产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刊发三亚市国土资源局门户网站予以公示。
序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证书号 |
权利限制情况 |
1 |
郑真辉 |
琼(2017)三亚市不动产权第0013524号 |
无 |
2 |
三亚北林兰业科技有限公司 |
三土房(2007)字第2677号 |
无 |
三亚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19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