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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书作废公告
编号:20190520003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工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
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1 |
三土房(2009)字第10821号 |
三亚市动物防疫检疫站 |
国有土地使用权 |
三亚市田独镇吉阳大道 |
19-0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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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单位:三亚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19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