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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首次登记公告
编号:20190522021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首次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三亚市吉阳区迎宾路285号房地产服务中心二楼三亚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窗口
联系方式:0898-38230999
序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坐落 |
不动产单元号 |
面积/㎡ |
用途 |
备注 |
1 |
范明弟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
三亚市吉阳区红沙社区解放街村内路14号 |
460201025007GB00581W00000000 |
184.07 |
城镇住宅用地 |
|
附件:范明弟首次登记公告扫描件
公示单位:三亚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19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