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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沈远君等遗失声明的公示
沈远君等3名权利人由于保管不善,将不动产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刊发三亚市国土资源局门户网站予以公示。
序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证书号 | 权利限制情况 |
1 | 沈远君 | 琼(2017)三亚市不动产权第0009627号 | 无 |
2 | 樊建昌 | 三土房(2015)字第08416号 | 无 |
3 | 任恩红 | 三土房(2014)字第05647号 | 无 |
附件:沈远君遗失声明
樊建昌遗失声明
任恩红遗失声明
三亚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17年7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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